《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》(2025年第3号)
2026.04.23 11:40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、新要求,进一步增强部门规章的实效性、协调性和可操作性,解决规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、新情况,农业农村部对现行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。该决定于2025年6月23日经农业农村部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2025年7月15日以农业农村部令2025年第3号正式公布,涉及多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、农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规章,其中对10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,对2部规章予以废止。此次修改重点聚焦农药管理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,涉及《农药登记管理办法》《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《农药使用指导和服务管理办法》等4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规章,进一步规范农药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全流程管理,为健康食品源头安全提供制度保障。
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:一是优化农药登记审批流程,简化登记资料要求,明确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的设定原则,完善农药登记资料转让、变更、延续等相关规定,提高登记审批效率,助力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;二是规范农药生产许可管理,明确农药生产企业的资质要求、生产流程管控标准,强化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,防范农药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;三是强化农药使用安全监管,明确农药使用指导和服务的责任主体,加大对虚假登记资料、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、违规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,提高违法成本,引导生产经营者规范使用农药。该决定相关条款分阶段施行,其中修改农药相关4部规章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其余修改和废止内容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。此次规章修订,进一步完善了农业农村领域监管制度,为规范农业生产经营行为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、推动健康食品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。
